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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高校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决定减免对象和金额。我省从2014年起对2014秋季以后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省财政对残疾大学生学费按公办高校实际缴纳、民办高校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标准全额补助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我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学费,民办高校减免学费额度参照本地区公办高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应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