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方案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通知要求,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制定了退费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1.《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
(1)“高校应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情况确定退费办法,并在本学期结束之前退还学生。”
(2)“学生住校不满15日,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日(含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3)“具体操作方法由各高等学校制定并公示”。
2.《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
“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
二、我校学生实际到校情况
2019-2020学年度的住宿总人数为19678人,收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六人间950元,我校原定开学时间2020年2月17日,学生到校住宿情况分为四种:
1、4月20-21日返校的毕业生,共1654人;
2、5月11-14日返校的非毕业生,共1144人;
3、本学期没有报到的学生,共16880余人;
4、留学生回国20人、未回国5人。
5、暑假大约有1000名学生住宿。
三、退费方案
1、对于4月返校的毕业生,按不住宿时间退款2个月;
2、对于5月返校的学生,按不住宿时间退款2.5个月;
3、对于没有报到的学生,按不住宿时间退款5个月;
4、对于暑假住宿的学生,退款时间减少2个月;
5、对于留学生的住宿费,由于下半年是否来校不确定,等确定来校后直接抵扣以后年度的住宿费。
四、实施步骤
由于非毕业生的到校需要进一步核实,退费实施分二步,首先结算毕业生退费,再结算在校生退费。
财务处、学生处
2020年7月6日